皖国资协会〔2019〕2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监督,促进协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协会《章程》等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同时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会计核算执行财政部财会[2004]7号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开立银行账户,正确设置会计科目、会计账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
第三条 协会财务管理实行会长负责制。所有资产物资均纳入统一核算、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制度,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
第四条 协会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原则。根据业务需要可设立财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应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保证会计信息完整准确。
第五条 协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财务报告每年应向协会理事会作专题报告接受监督;同时也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六条 协会为开展工作的需要,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依据《章程》制定收取会费标准,并经会员、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后,可按年度向各会员单位收取会费并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条 协会的会费、存款利息、捐赠、资助、服务性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全部入账,不得坐支现金和账外设帐。
第八条 协会应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九条 协会经费支出均属于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范畴。主要是召开年度理事会的会务费,组织交流、培训、考察费用,专项课题调研咨询费用,刊物编印发行费用,党建活动费用,聘用人员薪酬及“五险一金”,驻会领导人员工作补贴,继续教育培训费、固定资产折旧,日常办公及差旅费用,以及其它合法业务活动开支。
第十条 协会费用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年度支出预算编制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驻会人员补助标准严格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以内;日常支出控制在预算内,由秘书长专人负责审批;重大支出或超预算支出需专题报告,报协会会长办公会决定。
第十一条 协会各项业务活动经费支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所有支出要有合法凭证,杜绝白条;报销单据经办、审核、审批手续齐全,才予以报销。
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含消耗材料)、低值易耗品、工具用具等。财产物资是协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必要条件,加强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要对固定资产、材料(含消耗材料)、低值易耗品、工具用具等,按类别或品种设立明细账,完善验收、领用、保管和检查的手续。
第十四条 协会的固定资产基本是电子办公设备。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的物品均属于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购建、领用、内部转移、清理、报废等均要办理完备的财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分类账(或者固定资产卡片),并按照使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核算,协会正常使用的电子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等按三年使用期、无残值、月折旧率2.8%管理;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依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账务处理。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协会货币资金往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协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财务收支结算的业务;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和转让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十六条 协会要加强对现金收付管理。执行钱帐分管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并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遵守现金库存限额、使用范围和发放手续等规定;严禁现金坐支、套取现金和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
第六章 票据 印章管理
第十七条 协会收取会员会费必须使用安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流程。票据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健全票据使用和核销的流程;所收会费必须按照票款同步及时归集财务存档;年终针对红字核销的票据实施集中保管、装订、入档、
备查。
第十八条 协会银行印鉴章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规范使用;银行空白支票专人保管,领用支票予以登记,并在5天内办理报账手续。
第七章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协会聘用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应严格自律、恪守操守、尽职尽责、秉公办事;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练运用会计准则,对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监督;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凭证、账簿、报表齐全,按时对外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并接受监督与检查;定期将会计资料登记造册归档管理;会计人员离任时需办理交接手续。目前协会设出纳、会计岗位各一名,其岗位职责如下:
1.出纳岗位职责:应具备初级以上会计或经济专业职称人员担任本岗位工作。负责现金的日常收支和保管工作,及时提取备用金,保证日常报销所需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并结出余额,定期与会计核对,确保帐帐、账款相符;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同会计对账,与总分类账核对;银行票据的保管与开具;定期在网上回复银行核对存款余额并确认,定期整理装订银行对账单;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2.会计岗位职责:应具备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人员担任本岗位工作,全面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预决算报告编制及分析、税务申报、财务信息化建设、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能熟练运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财务报表整套流程,及时、准确开展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原始单据的审核、会计凭证制单、账簿登记、编制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每年新年伊始根据上年业务活动和经费来源情况编制新的年度财务支出预算报告,期间保证和监督预算的正确执行;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主动申报纳税;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已经协会三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