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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投资集团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22-08-1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皖投清风

省投资集团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省投资集团纪委协助集团党委制定出台《加强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坚持目标导向提出“十要”

聚焦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成长,要求各公司、各单位全力做好教育、管理、监督十方面工作,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素养教育、纪律规矩教育、警醒警示教育,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培养激励机制,注重家庭家风家教,严查违纪违法行为、落实容错纠错制度。

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十不”

紧盯引导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提出“十不”要求,其中6类禁止性要求:不得丧志失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营私舞弊、不得拉帮结派、不得违规经商;4类约束性要求:不要作风漂浮、不要推责诿过、不要急功近利、不要贪图安逸。

突出效果导向强化“三保障”

强调强化组织保障,集团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化监督保障,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监督检查,既查制度机制落实情况,又查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违纪违法问题;强化舆论保障,加强先进事迹宣传、反面典型警示,切实做到激励与约束并重。

在8月10日召开的省属企业纪委(监察专员办)上半年工作汇报会上,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桂青,省纪委常委郑斌,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浏对省投资集团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工作做法给予肯定。相关工作信息在《安徽纪检监察信息》、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网站刊发。

安徽省投资集团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青年员工)

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关于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教育管理监督,注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注重实际、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勤学苦练、增强本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努力使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不断为建成国内一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打造“三地一区”投资先锋、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才智、奉献力量。

二、加强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教育管理和监督“十要”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成长、成才,全力做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教育成果,各单位要用好学习强国、皖投大讲堂、青年课堂等已有平台,创新学习形式,开发学习载体,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年轻干部(青年员工)不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树立不负人民的家国情怀,追求高尚纯粹的思想境界,为党和人民事业拼搏奉献的牺牲精神。

(二)要加强职业素养教育。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二十字”标准作为培养目标,严把年轻干部(青年员工)“入口关”;深入实施管培生、青年英才、领军人才等培养计划,有序推荐到各级党校、中安管理学院(党委党校)等学习培训,重点围绕党的创新理论、领导力、专业知识、通识素养等内容,不断完善年轻干部(青年员工)专业化知识体系,强化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

(三)要加强纪律规矩教育。针对国有企业性质和年轻干部(青年员工)特点,各单位应定期开展纪律规矩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持续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扣好廉洁从业“第一粒扣子”。

(四)要加强警醒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廉洁从业建设年”活动成果,各单位要继续以“杜、张、姚”、吴斌等案件和各类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腐败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年轻干部(青年员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片,走进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年轻干部廉洁教育案例读本》等廉政教育读物,切实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五)要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扎实做好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利用入职、转岗、交流等时机,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坚持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引导年轻干部(青年员工)传承优良作风,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职尽责,严守纪律规矩。注重多渠道了解干部群众对年轻干部(青年员工)的反映,每年定期分析年轻干部(青年员工)队伍情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六)要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坚持把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作为员工日常监督的重要保障。贯彻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督促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对全体员工日常出勤办公、着装礼仪、行为举止、请假销假等方面管理,建立员工日常管理台账,并在选拔任用、晋级晋升、评先评优时,及时向党组织、主管部门反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七)要健全培养激励机制。坚持强化担当作为的正向激励,各单位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健全完善培养开发、评价使用、激励约束等机制,推动落实年轻干部(青年员工)到一线岗位锻炼培养机制,注重从各个领域发现优秀年轻干部(青年员工),统筹用好各年龄段人才,加大培养使用力度,切实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

(八)要注重家庭家风家教。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省投资集团关于加强廉洁家风建设的意见》,各单位要把年轻干部(青年员工)廉洁家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运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刊等媒体做好宣传教育,抓住特殊时间节点实施廉洁提醒,积极开展“清风皖投、廉洁齐家”专题系列活动,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九)要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执纪问责,严肃处置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采取咬耳扯袖、教育提醒、批评诫勉等方式,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十)要落实容错纠错制度。持续抓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把受到处理处分的年轻干部(青年员工)列为回访教育的重点对象,对影响期满、表现优秀的,继续推荐使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年轻干部(青年员工)工作中的失误进行评估、认定,准确实施容错纠错,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对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检举控告失实的,积极稳妥做好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

三、倡导年轻干部(青年员工)坚持“十不”

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工作生活中,倡导坚持“十不”:

(一)不得丧志失节。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深入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听党话、跟党走,不得发表、散布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不被眼前名利所困,不被暂时利益所惑,不因小失大,丧志失节。

(二)不得弄虚作假。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讲真话、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文件要求和执行纪律规矩、规章制度时,不得搞变通、打折扣、钻空子,不得虚与委蛇、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得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做好了。

(三)不得损公肥私。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坚决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坚决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和集团公司利益,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不得借工作之名,利用公务之机,搭便车、打“擦边球”,不得虚报冒领、违规报销、侵占挪用,不得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甚至内外勾结、损公肥私。

(四)不得营私舞弊。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牢记岗位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始终廉洁从业,在日常工作、开展业务、内外联络等履职过程中,不得利用职权或岗位职责便利,借机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甚至贪污受贿,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

(五)不得拉帮结派。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讲原则、讲团结,不得搞人身依附,投机钻营、趋炎附势、攀附谋利,不得利用同乡、同学、旧知等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不得搞亲亲疏疏、拉拉扯扯,使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合作关系不和谐、不健康,甚至形成歪风邪气。

(六)不得违规经商。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依法合规获取劳动报酬和合理投资收益,不得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岗位便利,为他人提供特殊帮助并谋取利益;党员领导干部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证券,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不要作风漂浮。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少说空话、多干实事。不要只有唱功、没有做功,重说轻做,务虚不务实;不要作风拖沓、不重时效,对限时办结的工作不按时限办理;不要做表面文章,应景造势,热衷于搞有形式没内容、有声势没成效的工作。

(八)不要推责诿过。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要增强斗争意识和斗争本领,在斗争中成长提高,不要搪塞掩饰、推卸责任、诿过于人,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不要避难怕险、畏惧退缩,缺乏斗争精神和斗争勇气。

(九)不要急功近利。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静心下来练就自身本领,加强自我修养,提升职业素养,真诚坦率、实事求是、谦虚率真、刚正不阿,不要虚情假意、曲意逢迎,不要心浮气燥、急于求成,不要骄傲自满、目中无人,不要溜须拍马、阿谀奉承,不要热衷于“自我设计”晋升路线,不要急于抄近路、走捷径,忙于混经历、搞包装。

(十)不要贪图安逸。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要脚踏实地、履职尽责,始终保持情趣健康,不断净化生活圈、娱乐圈、交往圈,不要贪图安逸、追求享乐、铺张浪费,不要情趣低俗、道德低下、生活奢靡,不要安于现状、“佛系”“躺平”,不思进取混资历,庸碌无为混日子。

四、保障措施

各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是“事业发展的希望”和“生力军”意识,以强有力的组织、监督和舆论保障,努力为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一)强化组织保障。集团公司和各党组织、各子公司要高度重视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统筹管理,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举措顺利实施、推进。

(二)强化监督保障。各党组织、各子公司要对照“十要”和年轻干部(青年员工)“十不”,压实各方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强督查督导。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既查制度机制落实情况,又查年轻干部(青年员工)违纪违法问题,对于典型案件要从严从重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舆论保障。各党组织、群团组织、各子公司加强对年轻干部(青年员工)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经验交流,及时宣传年轻干部(青年员工)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在全集团着力营造关心关爱年轻干部(青年员工),鼓励支持青年人才成长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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